治理市场乱象,
维护市场秩序,
有效遏制全区保健市场会销活动
……
近日,针对“保健”市场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集资等问题,自流井区成立“‘春雷行动2020’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确保整个行动统筹指挥,高效运转。印发《“春雷行动2020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及完成时限。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有效遏制了辖区内保健市场会销活动。
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查处了一批假借健康讲座、开展虚假荣誉评比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经营者资质、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诈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的违法行为。在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共检查保健类店铺232个次,查处案件7件。
同时,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20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88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2万元。查处自贡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等“保健”市场治乱典型案件。通过专项整治,保健市场的会销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同时,召集保健品行业经营户行政约谈和告诫谈话14次,要求经营者依法经营;开展治理“保健”市场乱象进万家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重点区域和“保健”品会销场所内显要位置张贴发放《消费者“十不要”》、《经营者“十不准”》等宣传资料。此外,自流井区还组织召开了保健品市场乱象治理专题工作部署会,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印发了《保健品会议营销监管制度》,建立保健行业经营者清单制度和会议登记制度。
经营者会议营销“十不准”
一
不准以发放鸡蛋、面条等礼品的方式引诱老年人参加会议营销活动及组织旅游销售商品;
二
不准由参会者现身说法宣传商品及其功效;
三
不准在会议营销现场以广告牌、专家讲座、医疗养生视频等形式,变相发布与推销产品无关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四
不准宣传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有治疗作用,不准将普通电子产品与医疗器械进行混淆宣传;
五
不准利用广告代言人视频、虚假实验、虚假交易为经销食品或保健食品作推荐和证明;
六
不准对推销商品的性能、功效、质量、曾获荣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七
不准以虚高价格打折及采取预收款分期提货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
八
不准无证无照经营或未经执法部门备案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九
不准推销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
十
不准在未安装摄像头和存储卡接受监督前从事会销活动。
消费者面对保健(食)品 “十不要”
一
不要参加会销讲座;
二
不要接受免费送物;
三
不要接受免费旅游;
四
不要相信保健(食)品能治病;
五
不要相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
六
不要购买高价保健(食)品;
七
不要随销售人员银行取款;
八
不要付款后分期提货;
九
不要忘记购货后索取正规发票;
十
不要让销售人员上门推销。
编辑:尤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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