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郭某及其母亲一大早便一起来到自流井法院,向案件承办法官刘前英送来锦旗,郭某的母亲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说:“谢谢刘法官,谢谢你们,在你们的调解下,这个结局我们都很满意。”锦旗上“公平正义 秉公执法 公道人心 优秀法官”的十六字烫金在阳光下见证了当事人喜笑颜开的画面。
2020年1月9日,原告周某某因与被告郭某感情不和,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承办法官多次尝试通过电话与被告联系,均未得到被告的确切消息,因疫情原因无法前往被告住所地进行送达,案件推进再次受阻,但承办法官始终没有放弃与被告联络,终于打通电话,并约被告尽快回自贡进行案件的相应处理。
被告到院参加诉讼,来时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耐心做好被告的安抚工作,对文书逐项进行解释,对被告进行思想开导、情绪疏通、法律解释,让被告及其母亲的情绪逐渐平和,被告方表示理解了法律的规定,但双方对离婚及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较大分歧,庭审查明事实后法庭对双方再次主持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开导、疏通、劝解,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离婚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在离婚、子女、财产、债务、诉讼费用负担各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法庭领取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好聚好散、和平分手。
编辑:彭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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