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繁叶茂一百年
化为灰烬一瞬间
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
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
一个烟头、一个疏忽……
都有可能造成一片森林的毁灭
冬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自流井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发〔2020〕26号)《自贡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自府发〔2021〕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自流井区实际,发布《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禁火命令》(自井府发〔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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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森林防火区
全区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向外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
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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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违反以上规定和区人民政府禁火令的,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和吸烟者,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遇高火险天气时,及时发布禁火命令,向社会公众预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森林防火期内,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遇森林高火险期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下沉一线包干蹲点指导,实行区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封住山、堵住车、管住人、看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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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林区毗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的安全,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在具备条件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减少损失。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森林防灭火宣传进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工地、农户,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做到有火不成灾,有灾无伤亡。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机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凡发生重大及以上人为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
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森林是人类共有的资源,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
让我们携起手来,
人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确保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引发森林火灾,
共同维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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