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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自贡发布重要通知——

2021年05月19日 19:21 自贡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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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组发出《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确保疫苗接种全过程高效、便捷、连续。

做好跨地区接种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含高新区)负责首剂接种的接种单位要及时记录群众的接种相关信息,并在接种完成后为群众提供纸质或电子版预防接种凭证,确保相关信息记录完整。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接种服务按照户籍“一刀切”的情况。

《通知》明确,接种服务跨省接种后续剂次的,接种单位要根据受种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凭证,通过“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新建档案,如实完整录入已接种剂次相关信息,规范续种相同种类疫苗。省内跨市接种的,接种单位要根据受种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迁入受种者个案信息,规范开展续种工作。续种后需在接种凭证上登记相应剂次的接种信息。

《通知》强调,要求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的要求,两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大于或等于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需要接种第3剂的,则要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其他企业生产的相同种类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无法提供相同种类疫苗导致不能完成续种的,要在具备条件的时候尽早完成相应剂次的补种。

《通知》强调,各接种单位充分利用“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和“自贡市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信息系统”,确保如实记录并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报告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使用情况的登记和报告。同时,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为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接种策略

从本月16日起

我市新冠疫苗接种正稳步推进

过敏、高血压、糖尿病、乙肝……等

能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那些暂缓接种?

那些可以接种?

下面自贡疾控为您带来

新冠疫苗接种常见禁忌及相关问题梳理

我们一起来看看


编辑:龚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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