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季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91元,同比增长12.1%。其中工资性收入6601元,同比增长16.8%;经营净收入212元,同比增长9.9%;财产净收入531元,同比下降1.7%;转移性净收入3648元,同比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3元,同比增长16.2%,工资性收入2336元,同比增长13.0%;经营净收入1645元,同比增长22.6%;财产净收入77.2元,同比增长4.8%;转移净收入1055元,同比增长14.9%。
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拉动作用最为明显,占比最大。主要得力于全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成效持续显现。预计今年上半年,工资性收入仍将大幅增长。
经营性收入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拉动作用最为明显。主要由于我区突出开发式扶贫与兜底式扶贫并举,始终将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脱贫质量“成色”十足,今年将持续巩固脱贫成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预计今年上半年,经营性收入仍将是增收主力。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219元,同比增长9.1%,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同比下降12.9%;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同比均有较大增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79元,同比增长11.5%;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同比下降4.8%,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同比均有较大增幅。
我区居民消费支出大幅反弹,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消费市场加快复苏,文化娱乐等接触式消费明显改善。预计今年上半年城镇、农村居民消费仍将大幅增长。
编辑:龚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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