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相关规定,为巩固提升禁捕退捕成果,保护自流井区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海事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釜溪河流域城区段持续开展禁钓联合执法,打击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游钓等行为,对非法钓鱼者进行了批评,对其钓具进行证据登记保全。下一步,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实行“渔政+公安110”联动出警机制,完善“区镇街三级巡查、督促”共管体系,保持打击涉捕涉渔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拒不改正者将依法给予严惩。
编辑: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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