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自流井法院执行局李迪收到了一面来自被执行人送来的锦旗,被执行人马某某说:“感谢自流井法院执行局,我特别意外、特别感动,没想到法院为我们考虑的这么周到,为我解决了燃眉之急。”
还款未果,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纠纷将马某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马某某向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02,012.93元及在付清本金之前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判决后马某某与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协议,分期付清欠款。
2020年,未收到还款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再次来到自流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局查明,被执行人马某某虽愿意偿还,其名下却无可供执行财产。
细心调查,寻找案件突破
柔性执法,法律应有两面
李迪考虑到马某某生活困难,夫妻二人没有稳定工作,在执行到的案款中为马某某争取到每月1000元的最低生活费。2021年7月,李迪在继续执行该案的过程中了解到,马某某的父亲近日因患病住院治疗,当前家庭开销大,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李迪再次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为马某某争取到3000元生活费,并于7月底将款项划拨给了马某某,帮他解决了燃眉之急。
马某某案件的执行,是近年来自流井法院执行局着力持续化解积案、破解执行难题的缩影,展现了法院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在执行过程中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有效平衡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用柔性执法彰显了司法温度,努力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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