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一别两宽,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秉承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近日,自流井法院舒坪法庭进村委巡回审判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万某玥系万某璐与被告万某东婚生子。2019年11月万某璐与万某东协议离婚,约定万某玥由母亲万某璐抚养,万某东每月支付生活费800元至万某玥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双方各自承担50%。目前,万某玥年满六岁,万某璐将其送入幼儿园就读,因万某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其应承担的教育费、医疗费,万某璐遂以万某玥的名义起诉至自流井法院,要求万某东支付教育费以及医疗费。
巡回审判
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兼顾血脉亲情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妥善化解本案,法官坚持以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查清双方分歧的缘由,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劝导,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分析此案。但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致调解不能,承办法官决定按时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围绕该案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通过法庭调查、辩论以及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查清了案件事实。该案已于近日宣判。
为爱释法
童年的伤痛最难治愈,父母在处理婚姻关系时,不能仅仅考虑自己,更应该多考虑孩子的感受,不能给孩子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灵创伤。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然而,抚养费仅仅是为孩子成长提供经济支持,孩子的茁壮成长,还需要父母双方给予陪伴与关爱。法院的判决不仅牵涉到孩子的物质保障,更希望通过法官释法明理,让孩子拥有一个充满爱与温暖的童年。
编辑:朱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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