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通“绿色通道”,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区法律援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绿色通道”,将符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截至目前受理2件未成人的法律援助案件。
(2)积极承办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3件,充分考虑未成年受援人的身心特点,“贴心”指派亲和力强,善于和未成年人交流、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既能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在援助中普法,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3)依托村社区“法律管家”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通过现场、村社区微信工作群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未成年保护法》的宣传10余次,有效提高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
编辑:朱星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