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流井法院调解,确定被告自贡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限期支付140余名原告违约金。但超期2个月后,被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140余名原告向自流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企业沟通协调,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作为近几年新成立的中小民营企业,因投资经营失败,资金周转困难,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效益下降,暂时无力偿还足额款项。
执行法官及时转换思路,如果强制查封被执行人资产或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仅不利于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对于企业发展更是雪上加霜。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执行法官决定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企业沟通协调,多次释法析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劝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一番努力之下,促成140余名购房者与自贡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自贡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77件案件140余名申请执行人履行立案执行标的的九折,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最终解开执行案件“死结”。
至此,被执行人自贡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全部债务,77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编辑:彭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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