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国家再次加强打击违法廉政建设的决定决心深受鼓舞,同时,也加强了自身廉洁自律的学习和提醒。
党的十九大就已明确提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此次《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清醒看到,当前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的问题根源。
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中明确的五个重点,是这次学习中的重点。一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二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三是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五是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以上这五个重点也是我们在基层行政执法中的需要认真把握的和学习的:一是要坚决落实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规范执法,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三是严格实行法律法规中的处罚标准,规范运用自由裁量权,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把握执法的尺度。四是执行好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不徇私舞弊,不知法犯法,不予私人关系,私人感情触碰法律的底线。
学习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政治意义,是在现实工作中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从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比如,行政执法工作中,当事人行贿办案人员的情形时有发生,而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中的处罚金额的上限与下限的幅度来把握。比如说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不适用行政处罚的应当移交司法部门。执法人员是否经得起金钱的考验,也是这次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的深刻意义。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知法犯法的现象发生,在监管与执法中最大程度减少或挽回国家的损失,社会的损失,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编辑:代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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