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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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召开。
当中提到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会议指出

推进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大趋势
要通过逐步调整扩大禁燃区域
向社会传递积极信号
引导群众减少烟花爆竹燃放
会议要求
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要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的管控
尤其要落实好春节期间的巡查和引导
推进禁燃禁放措施落地落实
荣县、富顺县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
科学划定禁燃区域
落实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烟花爆竹
曾几何时被称为“年味”
却存在——
空气污染
噪音污染
火灾隐患
……
诸多危害
为了蓝天白云
让我们远离爆竹
过一个绿色平安年!

自贡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一)自流井区:新街、郭家坳街、五星街、东兴寺街、舒坪街、仲权镇、荣边镇所辖区域;
(二)贡井区:贡井街、筱溪街、长土街、艾叶镇、成佳镇、建设镇、桥头镇、龙潭镇所辖区域;
(三)大安区:大安街、龙井街、和平街、凤凰街、马冲口街、凉高山街、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三多寨镇、何市镇所辖区域;
(四)沿滩区:沿滩镇、卫坪街、仙市镇、王井镇、邓关街、兴隆镇、瓦市镇、黄市镇、永安镇所辖区域;
(五)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全部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荣县、富顺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纳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由其自行划定并通告实施。
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进行燃放作业。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积极劝阻、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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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六类地方也被列为禁放点
编辑: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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