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部门 镇街 视频 直播 德铭讲堂

【井井有“法”】多次酒驾不悔改,后果是……

2022年03月21日 16:05 区人民法院

0

被告人钟某某于2021年12月15日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查获,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18.1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2022年2月28日,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3月18日,该案在自流井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钟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但其希望法庭考虑其具体家庭情况,儿子残疾,岳母刚动手术,被告人作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若被判处实刑,家庭没有经济来源,希望判处缓刑。经本院查明,被告人此前分别于2016年9月14日和2021年2月25日酒驾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开庭过后,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听证会,参会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所在村组的代表。在充分听取听证人员的意见后,合议庭当即组织合议,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只会害人害己。本案中被告人希望法庭考虑其家庭情况判处缓刑,但综合全案,被告人有无证驾驶和曾因酒驾受过行政处罚这两个加重情节,本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是公安机关查获的其第三次酒驾,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不宜适用缓刑;同时参考听证人员的意见,根据被告人具体家庭情况,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编辑:龚紫逸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20 www.zljnews.cn 自流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市自流井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 电话:86-0813-8109460 Email:2169130836@qq.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00172 蜀ICP备2020036881号-1 网监备案号:自公网监5103000063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109460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109460 电子邮箱:2169130836@qq.com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10946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

技术支持:自贡融合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