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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井有“法”】四载争议诉累苦 及时调解化心结

2022年04月02日 11:27 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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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王某某在某木材加工厂打扫卫生时,因厂区内香蕉水容器突然发生爆炸事故,致其双目失明、面部大面积毁伤、右侧腹胸壁、右上肢皮肤、右手第五掌骨一定程度受伤,经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但其上班的某木材加工厂未与王某某签订劳动合同、未为王某某缴纳工伤保险、不愿为王某某申请工伤认定,双方纠纷长达4年。

1.2018年7月13日,王某某在某木材加工厂打扫卫生时,厂区内香蕉水容器突然发生爆炸事故;

2.2018年10月,王某某丈夫代其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3.2018年11月,王某某向自流井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自2012年8月起至2018年10月止与某木材加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4.2019年1月,自流井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自井劳人仲案【2018】112号仲裁裁决,裁决王某某与某木材加工厂自2014年初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5.因某木材加工厂不服自井劳人仲案【2018】112号仲裁裁决,向自流井区法院提起诉讼,自流井区法院于2019年4月17日作出(2019)川0302民初355号民事判决,判决王某某自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13日与某木材加工厂存在劳动关系;

6.因某木材加工厂不服(2019)川0302民初355号民事判决,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7日作出(2019)川03民终1140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2019年8月26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自市人社工认【2018】2-105号结论:王某某符合因工受伤条件,予以认定为工伤;

8.因某木材加工厂不服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自市人社工认【2018】2-105号结论,于2020年2月17日向自流井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自市人社工认【2018】2-105号结论,自流井区法院于2020年4月28日作出(2020)川0302行初8号行政判决:驳回某木材加工厂的诉讼请求;

9.因某木材加工厂不服自流井区法院作出的(2020)川0302行初8号行政判决,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8日作出(2020)川03行终2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2020年11月23日,自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四川省自贡市劳鉴2020年475号初(复查)鉴定结论:王某某的伤残符合贰级,部分护理依赖;

11.因某木材加工厂不服四川省自贡市劳鉴2020年475号初(复查)鉴定结论,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1年6月10日作出四川省劳鉴2021年再63号鉴定结论:王某某的伤残为壹级,部分护理依赖;

12.因双方对工伤待遇赔偿存在较大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于2021年11月向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1月10日作出自井劳人仲案【2021】203号仲裁裁决;

13.王某某对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自井劳人仲案【2021】203号仲裁裁决不服,向自流井区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不幸已发生,如何尽快解决纠纷,让原告王某某安心治疗成为承办法官关注的重点问题。在庭前阅卷时,承办法官发现被告系个人独资企业,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就其责任承担方式与企业投资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承办法官考虑到了双方都有难处,并未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多次倾听双方的诉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原告王某某愿意在其提出的诉讼请求210余万元的基础上作出让步,向某木材加工厂提出各项赔偿费用总计105万元,而某木材加工厂老板称加工厂是小本经营,赔偿能力有限,不同意王某某提出的赔偿金额,双方因此僵持不下。

就在这时,承办法官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原告的右眼尚有光感,如果能及时拿到赔偿金,对其治疗和恢复均有积极作用。同时,某木材加工厂在王某某受伤后第一时间联系医院进行治疗,有积极主动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诚意,但由于某木材加工厂系个人投资的独资企业,且近年来经营状况并不乐观,赔偿能力确实有限。

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后,承办法官结合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法律事实,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了王某某的伤残等级赔偿范围和标准,建议某木材加工厂一次性赔付王某某85万元,以便王某某能够安心治疗。

经多日协商,伤者王某某及家属为承办法官的耐心热心细心及某木材加工厂老板的诚意所打动,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王某某与某木材加工厂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即日解除,某木材加工厂支付王某某工伤一级伤残各项赔偿费用共计84万元,该款于2022年3月25日前支付40万元,2022年7月30日前支付44万元。

当事人在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埋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结终于化解。至此,一起因工伤事故引发的长达4年多的诉讼纠纷通过调解得以圆满解决。

编辑:龚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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