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黄某某,是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1.8%月息为诱饵,通过中介平台为公司变相吸收由100余名中老年人出资的存款700余万元。
起初黄某某承诺兑现偿还部分本金并支付利息,对此众出资人满怀期待,以为从此便可以月月有收入,过上富足的生活。不曾想黄某某东窗事发,无法归还借款及利息,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在审查起诉期间,黄某某本人或经他人代其退还了部分集资款,众出资人觉得黄某某拿出了诚意,于是满怀着期望,误认为接下来自己的本金能全部到位,不会产生损失,还庆幸遇到了好人。
接着,黄某某进一步许下承诺,如果受刑“轻”(不收监入狱),手里几个亿的水电开发项目就可以立即启动,全部本息不仅都会得到偿付,将来还有分红,众出资人再次被黄某某的承诺打动。基于对黄某某的信任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众出资人甚至还想方设法为黄某某奔走,并未曾料到黄某某竟然是诈骗分子。
就在众出资人一边奔走一边期盼着黄某某给他们偿还本息时,黄某某消失了。
由于黄某某没有按法院判决履行退赔责任,案件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黄某某所说的水电项目并不靠谱,黄某某编的故事致使本省多地民众受骗,金额特别巨大,已引发上级有关部门介入。法院穷尽了执行措施,但始终无财产可供执行,最后执行案件不得不以终结本次执行作结案处理。
知道调查结果后,众出资人后悔莫及。想当初,面对犯罪分子的承诺,众出资人无不带着无限的希望和美好的憧憬,甚至还为罪犯积极奔走呼号,现如今才清楚犯罪分子已经被抓了都还在骗!
可惜为时已晚。
法官说
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和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相信任何的“免费午餐”和“天上掉馅饼”,进行投资时也要记得”收益越大风险越大”,切勿相信不清楚业务、不说明风险的投资。遇到让你掏腰包的事情,一定要慎重,多与家人商量,切莫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作者: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余运河、陈洁)
编辑:龚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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