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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自流井区1人因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0月5日,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挡获一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人员刘某(男,56岁,自贡大安区人)。
经查:2022年9月30日,违法人员刘某从四川省眉山市返回自贡市自流井区鸿鹤坝社区的家中,按照自贡市疫情防控规定,应居家隔离5天。期间,刘某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于10月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予以行政处罚。
以下23种疫情防控
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一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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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3 伪造、变造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使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或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活动轨迹,骗取有关人员信任,出行出访、进入公共场所,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下19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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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同时也是为防疫出力。
疫情尚未结束!
防疫不可松懈!
编辑: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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