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民杨女士来到自流井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取资料之后注意到,杨女士的房屋地址登记为汇东路,并不属于自流井区办理范围内。不过,在经过细心询问杨女士之后发现,房屋实际位置其实在鸿苑小区,应属于东兴寺街道管辖。
因杨女士临时有事不能继续核实情况,工作人员便致电东兴寺街道,原来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鸿苑小区、滨河小区一段地址统一为汇东路,其中编号1-404号属于自流井区管辖,杨女士的房屋正好属于自流井区范围内。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工作人员迅速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并与杨女士联系约定时间,4月27日顺利将营业执照交到杨女士手中。
一次细心的询问,不仅是工作人员的专业体现,更是一份为民服务的责任担当,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造福,打造群众满意的审批服务。
编辑:朱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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