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自府发【2023】3号)、《自贡市自流井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自井经普办【2023】2号)文件的部署安排,全区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尚未进行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登记的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31日,可在工作时间派人携带《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相关证照,赴经营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村)进行单位清查登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自贡市自流井区经普办或各镇(街道)普查机构反映。如有疑问,可向当地镇(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咨询。
自流井区经普办联系电话:(0813)5893992
各镇(街道)经普办联系电话:
仲权镇经普办: (0813)3402316
荣边镇经普办: (0813)3160533
飞龙峡镇经普办: (0813)2130978
新街经普办: (0813)2110218
五星街经普办: (0813)2113916
东兴寺街经普办: (0813)8750111
郭家坳街经普办: (0813)2602120
舒坪街道经普办: (0813)3600246
编辑:龚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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