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我们与公司一直协商不出结果,没想到大家坐在一起,一会儿工夫就调解成功了!”劳动者吕先生说。近日,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处一起关于支付赔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的质效和公信力。
“我们7人先后入职公司从事信息采集工作,双方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合同到期后,我们继续提供劳动,但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后面公司解雇了我们,但未支付任何费用。”吕先生说到。由此双方发生争议,吕先生等人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信息技术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开庭前,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仲裁员组织双方庭前调解,最终吕某等人与某信息技术服务公司达成和解,由某信息技术公司向吕某等7人支付赔偿金等共计12万元。
“劳动争议案件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应该妥善处理,从源头化解矛盾,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自流井区始终坚持劳动争议“调解为主、柔性化解”的原则,持续完善劳动争议多方联动机制,形成以人社部门为主导,总工会、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联处体系。本案中,多方联动、同向发力促使争议得以高质高效柔性化解,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稳定,也是自流井区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成效的具体体现。
编辑:杨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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