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社会单位: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过一个祥和愉快、平安喜庆的春节,在此,自贡市自流井区消防救援局温馨提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扛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每个环节,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居民家庭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相应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自救方法,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监护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应当对儿童和独居老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社会单位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主体责任,定人定责定时组织开展消防自查自改,彻底排查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不畅通,违规动火作业、违章操作等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单位火灾风险隐患,定时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要加强微型消防站等应急值守力量配备,积极应对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三、定期检查电器
定期检查并更换老旧电器,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超负荷用电,不贪图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和插线板。使用用电量大的电器时,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经常搬运或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
四、取暖注意看守
使用电热毯、电暖器、小太阳等电热器具时,要注意是否有故障老化等隐患,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做到通电时有人看守,避免长时间通电烤燃附近可燃物,或因发热温度过高而自燃。不要在电暖器、小太阳上烘烤衣物,用完或停电时必须拔下插头。
五、电动车莫“惹火”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规范充电,充电时要远离易燃可燃物品,时间不超过10小时;严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避免线路老化造成短路等事故。充电过程中要保证时常有人进行关注,发现异常立刻停止充电。
六、厨房动火留人
烧水、做饭时人不要离开,食用油、毛巾、抹布等可燃物,要摆放在离灶具较远的地方,抽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使用燃气或煤炭时,不能紧关门窗,必须保持充分的空气流通,预防一氧化碳中毒。
七、重视儿童玩火
春节期间,家长要重视假日期间消防安全教育,向孩子们讲清楚玩火的危险性,要把火柴、打火机等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八、畅通“生命通道”
时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封闭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中堆放杂物;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私家车辆要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九、做到“三清三关”
日常生活中为防止火灾发生,及时消除家庭火灾隐患,要做到“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气源”。不要在门前或窗台前堆放废旧家具、易燃物等物品。
十、关爱弱势群体
强化看护措施,帮助其检查室内火灾隐患,多向老人、儿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逃生知识,让他们能在火灾发生时正确地处置和逃生,尽量不要让行动不便的老人、儿童单独在家。
十一、注意出行安全
不在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违规吸烟、动用明火;住宿、购物时,提前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了解和熟悉灭火器、防烟面罩、手电筒等应急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遇有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处置和逃生。
十二、严禁违规用火
要牢固树立防火意识,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不违规用火、不烧田埂杂草,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勿在野外乱丢烟头火种、烧火取暖,不在林区点烛、烧香、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掌握自救本领
学习掌握火灾自救逃生基本常识,如遇火灾要保持冷静,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同时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家中安装防盗窗的,应预留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口,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四、牢记报警流程
发现火情要迅速拨打“119”报警,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到路口迎接消防车。要及时和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报告火灾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守护消防安全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接力赛,也是一场共同参与的防控战。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单位立即行动起来,一起携手努力,让自流井区更美好、更幸福、更安全。
编辑:龚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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