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参军的你
是否会因人生缺少那抹橄榄绿
而感到遗憾?
光荣退役的你
是否仍在渴望重温
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如果是
让我们喊出“当民兵、我光荣!”
自流井民兵,期待你的加入!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为加强新时代民兵组织建设,提升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倡议自流井区广大退役军人和适龄公民积极报名参加民兵组织,欢迎加入光荣的民兵队伍,履行国防义务。
在哪里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个人身份证、退役证、专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街)武装部现场咨询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希望广大公民踊跃报名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民兵!
参加民兵组织有哪些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无人机操作、维修、改装;大型运输车辆、运输行业;防化洗消;网络攻防;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操作)、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当地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参加民兵组织有哪些权益保障?
(一)体格检查保障。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免费组织进行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二)训练补助保障。民兵参加训练和执行任务期间,继续享有原工作单位的工资、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组织单位按照规定给予补贴,任何单位不得以民兵参加上述活动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三)意外保险保障。组织民兵参加训练和执行任务时,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要为民兵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时落实生活、物资保障和相关补贴。
(四)优抚优待保障。参加练兵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联合地方党委政府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
那么
民兵是谁?
民兵有哪些义务?
再一起学习一下吧!
什么是民兵?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是生产建设的骨干力量、动员支前的中坚力量、应急应战的拳头力量。
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来报名参加自流井民兵吧!
以赤诚之心践行国防义务
用热血情怀筑牢应急应战屏障
铸华夏荣光
吾辈义不容辞!
编辑:杨天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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