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潘某非法销售汽油
2025年7月1日,南京市高淳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开展联合检查,发现潘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停放在高淳区双湖南路固城湖湿地公园停车场内,向过往私家车销售汽油,车厢内存放有吨桶2个(1000升/桶)、加油设备1套,内侧吨桶为空桶、外侧吨桶剩余汽油约200升。经调查,潘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潘某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南京市高淳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潘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4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李某非法售卖柴油
2025年4月1日,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公安处移交的李某非法售卖柴油行为进行调查。经调查,李某长期在宁芜线路周边向过往货车、工程车等车辆售卖柴油,但李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李某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李某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5354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邳州市君严养殖场
2025年3月28日,徐州邳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邳州市君严养殖场进行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发现现场在使用的设备有5个加油口、2台抽油泵、1台地磅,现场发现的销售收据表明该养殖场在2025年3月15日销售柴油1.63吨,现场剩余柴油约100千克。经调查,该养殖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该养殖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徐州邳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养殖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柴油)100千克,没收违法所得9600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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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林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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