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2023年2月14日,凉山州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宁南县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月23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2800中段内3-2,3-3及左一巷道存在多个上行掘进点位,存在与地表接通可能,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阅相关资料,并将《宁南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南县某铅锌矿山技改工程安全设计安全许可意见书》与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比照,发现该企业2800中段内3-2,3-3及左一巷道上行掘进点位均与批准的安全设计中通风天井位置不符,且目前存在与地表接通可能,存在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023年2月22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联合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对攀枝花市润泽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气瓶压力表过期未检验”“未见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企业也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搅拌机及分离机未悬挂有限空间警示牌”“有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开展作业前及作业中气体检测工作”“厂区内一操作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等5项违法行为。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杨某发作出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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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林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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