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案例一: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球团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提标改造项目“3•14”较大火灾事故
基本情况:2022年3月14日,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球团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提标改造项目在检修作业中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
事故原因:检维修作业人员在热切割动火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金属熔渣飞溅至除雾器引发初起火灾,因未能及时扑灭,火灾烟气窜入脱硫塔内,造成正在塔内1-3层喷淋层作业的7人全部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教训:一是事故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二是对工业领域新兴的BOT模式安全生产职责界定不清。三是上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全管理指导、检查不到位。四是属地监管措施缺失,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
案例二: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4•9”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基本情况:2022年4月9日,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清掏作业过程发生一起较大中毒窒息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原因:作业人员在进行清掏作业时,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在未进行气体检测的情况下进入污水提升泵站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教训:一是违规将清淤事项口头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个人。二是未按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三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缺位,特别是对非经营性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重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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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林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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