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案例一: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1•20”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基本情况:2022年1月2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原因: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手持仪表手操器和文件夹从分离塔底部循环空冷器平台层,通过固定式钢直梯攀爬下行,不慎从钢直梯护笼底部与下层通行平台护栏间的临边坠落至地面当场死亡。
事故教训: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承包商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严重不到位。二是未深刻吸取去年8月份高处坠落事故教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四是属地监管部门未能有效发挥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
案例二: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16”坍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基本情况:2022年03月16日 ,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莲花山矿区五采区复工复产工作中井下六中段发生坍塌,造成一人被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作业人员违反井下作业规定私自冒险进入严令禁止进入的 603 采场,遇采场充填料体稳定性破坏出现坍塌被埋发生事故。
事故教训:一是603采场存在充填料体稳定性差等风险隐患。二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私自进入危险区域。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彻底,对603采场存在的隐患管控不到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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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林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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