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案例一
2023年2月22日,宜宾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安县百瑞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辨识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决定对该单位罚款人民币10000元,对公司总经理罚款人民币33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罚款已收缴到位,案件已办理完结。
案例二
2023年3月24日,资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安岳县金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未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对安岳县金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4000元,对公司董事长处人民币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了《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七条第(八)项规定,依据《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三十八条,对安岳县金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给予安岳县金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安岳县金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处人民币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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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林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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