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嘉兴泰洛斯家具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2023年4月21日,嘉善县应急管理局在对嘉兴泰洛斯家具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与两家租赁企业(嘉兴启星展示道具有限公司、嘉善合盈家具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但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执法人员当场出具《现场检查记录》,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该公司及有关负责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5月24日,嘉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分别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瞿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0.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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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林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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