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2025年10月11日,常福街道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苏州科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10号楼西侧安全出口外堆放废料周转箱、停放电瓶车,安全出口门无法完全打开,3号楼仓库2楼南侧安全出口被货架完全封堵,影响人员逃生。
![]()
处理结果:
苏州科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堵塞安全出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常福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苏州科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对其作出处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第一百零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案件警示:
(部分内容摘自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
编辑:龙林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