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全南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在对县内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开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污泥脱水车间脚手架、模板支撑搭设等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该项目监理单位在发现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而未要求其整改或停工。其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处理结果】
全南县住建局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对该监理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将该违法线索移交县城管局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部分内容摘自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
编辑:龙林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