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案情介绍:
2024年4月8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培训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无授课老师签到和学员虚假签到等问题,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及处罚:
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结合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3000元。
(部分内容摘自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
编辑:龙林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