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为天,重任在肩;警钟不断,致远行安。
以案为鉴,不蹈覆难;共筑防线,守护尊严。
3月13日,湖北省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对武汉市某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涂车间在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间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现场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证进行热切割作业。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处6.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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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林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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