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2日,某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接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报告,其在某村民组63号救火过程中发现该民宅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接报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民宅进行检查,发现该民宅内储存有烟花爆竹720件。经进一步调查,该处民宅所有人朱某某将空房间出租给周某某用于存放烟花爆竹,周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该民宅也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储存烟花爆竹所必备的条件。朱某某家距高速公路最近水平距离24.2米,该民宅另一房间存放桶装柴油224L以及约2千斤谷物,且有人长期在该民宅居住生活,因电路老化导致火灾。
处理结果
文章来源:应急普法公众号
编辑:龙林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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