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村(社区)干部依法履职能力,2026年4月23日,区委社会工作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专题宣讲。本次宣讲由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服务中副主任陈永超主讲,全区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共152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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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紧扣“两法”核心要义,结合基层治理实际,重点解读了村(居)委会的组成和职责、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保障等关键内容。围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条款,深入阐释了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明确了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边界与工作要求。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梳理了基层事务管理中的常见问题,指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服务群众。
此次宣讲内容务实、针对性强,有效加深了参会干部对“两法”的理解与把握,为规范村级(社区)事务管理、健全基层自治机制、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参会干部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自觉学法用法,切实把“两法”要求融入日常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编辑: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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