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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全市包车客运经营行为的通告

2026年08月11日 19:25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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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3〕4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全市包车客运经营行为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包车客运企业合规经营刚性要求

各包车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严守行业准入及运营管理底线,严禁各类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一)严守资质营运底线。企业须取得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车辆、驾驶员须分别持有合规《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证照经营范围、准驾车型必须匹配。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严禁使用报废、改装、逾期未检、未足额投保营运保险及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承接包车业务,严禁私车公挂、挂靠经营、转包分包包车业务。

(二)规范包车运营流程。所有包车业务必须签订真实有效的包车客运合同,明确行程、人员、费用、权责等关键信息,合同留存备查。出车前必须按规定执行“一趟次一备案制度”,申领、随车携带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起讫地、行驶线路、运行时间必须与包车牌、包车合同信息完全一致。

(三)严格安全行车管理。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客运管控规定,包车车辆未落实接驳运输备案及换驾制度的,严禁该时段营运。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违规载货等违法行为。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按规定配备双驾驶员,全程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二、用车单位规范租用须知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团、文旅机构等包车租用主体,是用车安全第一责任主体,必须规范选车、合规租用。

(一)严禁租用非法营运车辆。不得租用无包车客运资质、无证营运、非营运私家车、租赁车辆、报废改装车辆承接通勤、研学、团建、务工接送、旅游出行等团体运输业务,坚决杜绝非法包车。

(二)严格核验资质信息。租用包车前,必须核验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营运证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车辆保险、车辆年检等信息,拒绝资质不全、手续不齐、车况不良的车辆及人员。

(三)规范签订包车合同。必须与正规包车企业签订正式包车服务合同,明确安全责任、行程路线、载客人数、服务标准等内容,严禁口头约定、无合同用车,严禁委托个人中介私下包车。

(四)落实出行安全。用车单位需提前核对出行人员名单,杜绝超员乘车,督促驾驶员合规驾驶、全员系好安全带,不默许、不纵容驾驶员违规行车、中途揽客、擅自改线等行为,全程保障出行安全。

全市具备包车资质的客运企业如下:四川省汽车运输自贡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市安达城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公交集团吉兴运业有限公司、荣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荣县华益运业有限公司、富顺县吉祥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富顺县华茂运输有限公司、四川省汽车运输自贡集团富顺振兴有限公司、四川隆昌神驹运业有限公司富顺分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包车客运市场的执法整治力度,依托路面巡查、动态监控溯源、大数据筛查等方式,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违法改装、超速、疲劳驾驶、未持有效包车牌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查到一起、严惩一起”,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主动抵制非法客运,积极参与行业监督。

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12328,我们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理,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8日  


编辑:杨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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